代理申报2020江苏省进口贴息补贴申请的相关工作:
申报部门联系人:贾先生
进口贴息是国家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《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》中的产品(不含旧品)、技术,以贴息的方式给予的支持。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*16号--**补助》*八条(二)的规定:"与收益相关的**补助,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,直接计入当期损益"。
此规定是进口贴息资金帐务处理的原则,但是,在具体帐务处理时,该计入那个会计科目,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。
**种,根据《〈企业会计准则*16号—**补助〉应用指南》的规定,收到补贴收入时作会计分录,借:银行存款 ;贷:营业外收入—补贴收入 ;
*二种,根据(财建号)*十五条的规定,收到补贴收入时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,因此会计分录为, 借:银行存款 贷:财务费用 。
不过,两种处理办法殊路同归,都是直接进入了当期的损益。
另外需要注意的是:由于**补助不是企业经营收入,它的大小或多少,与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。因此,将**补助计入当期或递延至相关资产使用寿命期内平均分配,会造成企业税后净利润增加,会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。为此,《企业会计准则16号---**补助》*十条规定,"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**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:
(一)**补助的种类及金额。
(二)计入当期损益的**补助金额。
(三)本期返换的**补助金额及原因"。
因此,贵公司收到**进口贴息资金帐务处理后,要注意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。